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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或步入“实名”
发布日期:2012-01-10 阅读次数:652 字体大小:

深圳特区报讯 据《今日早报 》报道,随着B2C的兴起,网络支付越来越深入生活,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购物、缴费、还款等成为许多人的习惯。

继去年年中,我国下发首批第三方支付机构牌照、第三方支付行业面临“洗牌”之后,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支付账户的开立将实行实名制,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提供账户透支、现金存取和融资服务,客户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为支付账户充值。

这意味着,今后在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开设支付账户时,很可能也要像到银行开户一样全面实行实名制了。

据了解,目前网上支付通过信用卡完成的交易笔数占比不足20%,而这其中也包括用信用卡直接通过银行网银支付的交易。支付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客户仍可通过信用卡,为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支付账户充值,此次发布的新规,主要是为了有力打击第三方网络支付中存在的信用卡套现、洗钱等不法行为,防止恶意套现,对一般的支付使用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