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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裁定高朋网售假 知情否都应双倍赔偿
发布日期:2011-12-12 阅读次数:628 字体大小: 标签:高朋网裁定售价双倍赔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曦报道:北京工商朝阳分局7日通报称,北京团结湖工商所认定高朋网所售“天梭表”均为假冒商品,其供货商授权书也系伪造或无效授权。据悉,这是权威职能部门首次对于团购网站售假作出认定。

同时,工商部门对供货商提供的三张授权书一并作了鉴定,结果显示,天津某公司的两张授权书系伪造,另外一张香港某公司的授权书属于无效授权。

工商朝阳分局称,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暂不对外说明处理结果及定性依据。而上海公安部门也已经介入此事,正在展开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朋网在昨日给羊城晚报记者的最新回复中表示,尊重并接受工商部门的裁定。

针对已购买此款手表的消费者,高朋制定了“退款后再按一倍赔付”的赔偿方案,对于从高朋购买到此表的消费者,我们将在收到退回产品之后,执行赔付的差额。在此,也希望通过媒体,提醒那些未退回问题手表的消费者尽快退回。

高朋已经对涉及该事件的供货商家启动了法律诉讼程序,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和高朋网的应有权益。

有法律专家表示,高朋网无论是否知情,都应该向受害消费者进行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