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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软件工程师利用木马敲诈 终审被判三年半
发布日期:2012-02-02 阅读次数:538 字体大小: 标签:软件工程师木马敲诈敲诈勒索罪

软件工程师葛某将木马植入公司服务器中,并多次向公司老板索要200万美元未遂。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以敲诈勒索罪终审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现年33岁的葛某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在知名企业汉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了3年。从单位辞职后,葛某一直在家钻研程序设计。

被害单位是一家专做视频转换软件的企业。据葛某讲,他与该公司法定代理人冯某在网上探讨技术时相识。后冯某曾以135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由葛某研发的视频转换程序源代码,但双方一直未曾谋面。

后葛某给冯某的单位定制了一套“蓝光解密计划”。葛某希望自己的新成果可以继续被冯某购买,因此一直在网上与冯某进行商谈。

法院查明,2010年9月21日,葛某在自己的家中将木马程序植入冯某的公司的服务器及核心开发计算机中,并对该公司产品植入木马程序。几名客户从该公司网站下载购买软件产品后,均发现电脑感染木马程序,遂向该公司投诉。

2010年9月26日至10月中旬,葛某多次匿名给冯某发送电子邮件,以将核心软件源代码发布给同类竞争者相要挟,向冯某索要200万美元。

冯某没有支付这笔钱,并向警方报案。经确认,其公司经济损失3万余元。

在法庭上,葛某承认自己有植入木马的行为,但对于检方敲诈勒索的指控并不认可。

葛某说,他植入木马窥探冯某的公司的技术,是为了让自己研制的新源代码更贴近公司的需求。他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么做是违法的。

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决后,葛某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中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