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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诉谷歌抄袭案将见分晓 谷歌律师称合理
发布日期:2012-05-02 阅读次数:742 字体大小: 标签:甲骨文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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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 2 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陪审团于周一开始商议甲骨文公司诉讼谷歌侵犯安卓版权问题的审议意见。双方律师于周一早上各自进行了终结辩论,在美国西海岸时间中午的时候陪审团离开了法庭去考虑定案结论。陪审团似乎在周二之前不大可能得出结论,很可能还需要几天才能最后裁决。

  甲骨文公司要想赢得这场官司必须要获得 12 位陪审员支持。此案审判分为三个部分,而第一次判决仅仅是关于是否侵权的判决。下一个阶段将会解决甲骨文公司指控谷歌侵犯专利权的问题,而最后一个阶段将会确定这些事情对甲骨文造成的损失。双方都认为第一次裁决至关重要。

  甲骨文公司于两年前控告谷歌声称谷歌的安卓软件侵犯了 Java 的专利权和版权,而 Java 的专利权和版权是甲骨文公司在收购太阳微系统公司的时候获得的。谷歌否认其做过任何不道德的事情,并称其 Java 版本是在“洁净室”( clean room)建立起来的。

  在美国法律的规定下,甲骨文公司的部分 Java API(应用编程接口)方法和级别命名不能够获得版权。所以,陪审团必须确定谷歌是否侵犯了 Java API 的“结构、组织和序列”换句话来说,它们是如何组织起来的以及它们之间是怎样相互联系的。如果陪审团确定谷歌确实侵犯了 API,然后他们必须确定谷歌对 API 的使用是否在“合理使用”的保护范围内。

  谷歌律师罗伯特·冯纳斯特(Robert van Nest)在周一的结束陈词中几次声称谷歌是合理使用。他称合理使用的一个衡量方法就是抄袭的资料对于原创作品整体上有多大的影响。

  甲骨文公司的律师迈克尔?雅各布斯(Michael Jacobs)不同意他的说法,他说:“安卓是一种很酷很火热的东西吗?当然是,但是在法律意义上来讲它是变革性的吗?当然不是”。

  同时,陪审团还必须决定 SUN 微系统公司(甲骨文子公司)关于 Java 的声明是否能够导致谷歌认为它不需要许可便可以使用这一技术。有意思的事情是,2007年 SUN 公司前 CEO 乔森纳·施瓦茨(Jonathan Schwartz)曾在他的博客中祝贺过谷歌发布安卓手机系统。

  这是一个复杂的案件,审查监督这一案件的法官威廉·阿尔萨普(William Alsup)给了陪审团 18 页的说明文件帮助他们做决定。他们的裁决形式有四个问题,一些还被分成很多部分。法官阿尔萨普本人也必须基于他对版权法的理解做出决定,决定也包括甲骨文公司的 API 能否受到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