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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网络赌博案宣判 涉案金额约50亿元人民币
发布日期:2011-05-16 阅读次数:716 字体大小: 标签:网络赌博涉案金额网站代理

近日,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派出公诉人对张某等23名被告人(其中6名是香港人)涉嫌开设赌场、赌博罪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此案涉案金额高达约50亿元人民币,是近年来警方查获的较大网络赌博犯罪。

经过公开审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张某、陈某等11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以犯赌博罪依法判处刘某、梁某等12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1万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全部被告人服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起,化名为“杰叔”、“勇哥”等多名香港人先后到东莞市桥头、横沥、常平等镇区成立代号为“930”、“147”的赌博对数公司,并雇请被告人张某等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上述公司通过为多个境外赌博网站担任股东或总代理、获取赌博账号及密码吸引赌客到赌博网站上赌博的方式,从赌博网站谋取分红、回水等非法利益。期间,“杰叔”等人还设立代号为“F4”等多个赌博投注公司,由张某等人负责运作管理,直接从事赌博投注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记者 郭文君)